甘肅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文件
甘建價字[2014]1號
關于核發2014年度《甘肅省建設工程費用標準證書》的通知
各市、州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各有關建筑業企業:
根據《甘肅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條例》、《甘肅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按照《甘肅省建筑安裝工程費用定額》(甘建價[2014]585號)及《甘肅省建筑安裝工程規費計取管理規定》(甘建價[2009]406號)的要求,對2014年度甘肅省建設工程費用標準進行核定。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核定范圍
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從事建筑、安裝、市政、園林、仿古建筑、裝飾裝修等工程施工的建筑業企業,均應申辦《甘肅省建設工程費用標準證書》,作為編制施工圖預算,招標控制價,投標報價和簽訂施工合同價款,辦理竣工結算,調解工程造價糾紛及辦理工程造價鑒定的依據。
二、申報資料
(一)本省建筑業企業須提交以下材料:
1、原《甘肅省建設工程費用標準證書》(復印件,新成立企業不作要求);
2、《甘肅省建設工程費用標準證書申請表》一式三份(市、州造價站初審后留一份),此表采取網上(http://www.gsgczj.com.cn)“費用標準證書管理”系統中下載、同時在網上填報和下載打印的紙質資料審查、核對同步進行;
3、 本企業2013年度由會計事務所出具的“財務審計報表”和報送統計部門的“2013年度財務情況統計報表”;
4、本企業2013年度全年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即“五險”)及“住房公積金”的有效票據或社保部門、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核定“五險一金”費用的憑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貼于申請表繳納規費票據復印欄內);
5、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6、注冊于本企業工程造價專業人員的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3、4、5、6款原件驗證后退回)。
(二)省外入甘建筑業企業除提交以上材料外,還須提交以下材料:
1、省外入甘建筑業企業《甘肅省建設工程費用標準證書(省外入甘)》費率核定申請表,此表采取網上(http://www.gsgczj.com.cn)“費用標準證書管理”
系統中下載、填報打印的紙質資料審查、核對同步進行;
2、《省外建筑業企業進甘承包工程投標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
3、招標公告或招標邀請函原件及復印件;
4、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筑業管理處辦理的《甘肅省省外建筑業企業工程項目投標備案表》(核實、簽字并加蓋公章)及該工程入甘備案人員名單(包括“投標備案表”中人員和其他“該工程入甘備案人員”中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的人員);
5、中標通知書、投標報價費用匯總表原件及復印件;
6、所承攬的工程項目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7、企業繳納“該工程入甘備案人員”的社會保險費(即“五險”)和住房公積金的有效票據原件及復印件(2、3、4、5、6、7款原件驗證后退回);
8、由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所在地的社保部門、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確認(說明情況、核實、簽字并加蓋公章)的“企業為入甘備案的該項目人員社會保險費(月)繳納情況基數表、企業為入甘備案的該項目人員住房公積金(月)繳納情況基數表”(詳見《甘肅省建設工程費用標準證書(省外入甘)》費率核定申請表)。
三、核定依據
建設工程費用標準核定按照《甘肅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條例》、《甘肅省建筑安裝工程費用定額》(甘建價[2014]585號)及《甘肅省建筑安裝工程規費計取管理規定》(甘建價[2009]406號)的有關規定,對建筑業企業的有關費用計取標準進行綜合性核定,實行動態管理。
四、申辦程序及時限
(一)本省建筑業企業
1、省(部)屬、省直管企業于2014年5月10日前報送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進行審查。其他建筑業企業于2014年5月5日前報送企業所在地市、州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初審。市、州造價站并于2014年5月10日前將初審情況和建筑業企業申報資料及匯總表上報省造價總站。
2、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組織專家審核后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核定,并于6月30日前頒發證書。
(二)省外入甘建筑業企業
省外入甘建筑業企業應于承攬工程項目發承包合同簽訂之日起60日內,報送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組織專家核定費用標準,逾期將不予受理。
五、企業現持有2013年頒發的《甘肅省建設工程費用標準證書》在2014年6月30日前仍可有效使用。
六、聯系電話
上網技術支持:0931-8862169 0931-8649598
總站造價管理科:0931-8838419 8414603
甘肅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
201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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